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有关部门:
根据《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吴政办发〔2018〕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相关配套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宣传并认真贯彻落实。
本实施办法由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湖州市吴兴区实训生活补贴、一次性用工补贴、实习补贴、应聘补贴、招聘补贴、引才奖励实施办法
2.湖州市吴兴区创业扶持补贴实施办法
3.湖州市吴兴区创业典型奖补类补贴实施办法
4.湖州市吴兴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实施办法
5.湖州市吴兴区大学生就业补贴实施办法
6.湖州市吴兴区大学生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
7.湖州市吴兴区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及创业孵化补贴实施办法
8.湖州市吴兴区网络创业认定办法
9.湖州市吴兴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10.湖州市吴兴区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办理实施细则
11.湖州市吴兴区人才工作站考核实施办法
12.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工作积分考核奖励办法
湖州市吴兴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抄送:湖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湖州市吴兴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18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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