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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赴高校择优选聘2021届学前教育人才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0-11-20

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队伍建设,结合吴兴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决定赴高校面向应届毕业生择优选聘学前教育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赴高校择优选聘2021届学前教育人才10名(具体招聘学校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第一类: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1届毕业生,且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

第二类: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届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师范毕业生,并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①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②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校级综合性奖学金一、二等奖1次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次数按学年计算,学期奖学金按1/2计);③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④担任院级及以上学生会或社管会主席、副主席或团委书记、副书记一年及以上。

以上选聘对象不含独立学院及专升本毕业生,不限生源地及户籍地。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有志于吴兴区的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体检符合要求;

3.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四、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本次赴高校择优选聘2021届学前教育人才将组织用人学校前往湖州师范学院进行招聘宣讲、现场报名、组织考核,考核后择优当场确定拟聘用人员。具体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1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

报名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学院路湖州师范学院中校区10幢512室;(注:湖州师范学院校园招聘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允许非本校学生入场)

报名者持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报名资料提供原件和2套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与11月16日发布的《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赴高校择优选聘2021届高层次教育人才补充公告》中的湖州师范学院专场岗位不得兼报(二选一)。

第一类报名对象所需资料:①《报名表》,②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③高校就业推荐表,④学生学业成绩表,⑤就业协议书(需提供原件),⑥普通话等级证书,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第二类招聘对象所需资料:①《报名表》,②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③高校就业推荐表,④学生学业成绩表,⑤就业协议书(需提供原件),⑥普通话等级证书,⑦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佐证材料,⑧符合条件的奖项之一。

(二)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现场考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造假等情节,将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核:招聘当天下午或晚上,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入考核阶段。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成绩采用100分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8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核分合格但未被学校聘用的人员可在招聘名额未满的学校中进行二次择校调剂。

(四)体检:由区教育局和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政策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由聘用学校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和区人力社保局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聘用:聘用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于2021年8月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或未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说明

1.优惠政策。来吴工作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湖州市吴兴区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博士研究生,可分期领取购房补贴40万元、安家补贴2.5万元(期限为2年),可领取租房(生活)补贴1500元/月(期限为3年);硕士研究生,可分期领取购房补贴18万元、安家补贴1.5万元(期限为2年),可领取租房(生活)补贴1000元/月(期限为3年)。原“985”、“211”及“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分期领取购房补贴10万元、安家补贴1.5万元(期限为2年),可领取租房(生活)补贴500元/月(期限为3年);其他高校的本科生,可分期领取购房补贴8万元,安家补贴0.5万元,可领取租房(生活)补贴500元/月(期限为3年)。

2.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已签订的就业协议,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聘用的毕业生须在见习期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见习期内未能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不得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2022年12月前未能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见习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应聘毕业生不得有以下情形: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请应聘毕业生按高校要求配合做好会场入口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防疫工作。

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0572-2289281(区教育局),0572-2289373(区人力社保局)。

附件1:吴兴区赴高校择优选聘2021届学前教育人才计划表
附件2:吴兴区赴高校择优选聘2021届学前教育人才报名表

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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